昨天,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《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(草案)》进行审议。该《办法(草案)》的审议,标志着不少贵阳市民关注的“公墓墓位20年缴费期满后,后期续租维护管理怎么办?”等问题,有望得到落实。
对于市民比较关注的“公墓墓位20年缴费期满后,后期续租维护管理怎么办?”的问题,《办法(草案)》明确规定:公墓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收取的目的管理费,实行专账管理、专款专用。墓地使用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的,应当重新办理手续,缴纳墓地管理费。逾期未办理手续的,公墓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作无主墓穴处理。
《办法(草案)》规定:埋葬骨灰的墓穴,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,墓碑整体高度不得超过1米,经营性公墓中用于鲜花葬、树葬、草坪葬等生态节地环保葬的用地,不得少于墓区面积的15%,对经营性公墓的墓位租售采用实名进行规范。
在墓地管理费提取和使用监督方面,《办法》(草案)规定:经营性公墓的经营单位,应当从墓位销售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%的资金,作为墓地管理费,墓地管理费实行专账管理,专项用于公墓后期维护和管理,并且在民政、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使用。
为防止殡葬服务单位巧立名目、捆绑、误导或者强迫消费,《办法》(草案)规定:殡葬服务单位与丧事承办人签订殡仪服务协议前,应当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、选择性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,明确告知丧事承办人。
据了解,我市自2011年开始,实行免除遗体接运、单间停放、火化和骨灰寄存一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试点,2013年实现全市户籍人员全覆盖,但对于该项惠民政策,有许多群众,甚至社区的工作人员都不甚了解,对此,《办法(草案)》对惠民殡葬政策的告知方式和内容也进行了规定。
本文来源于重庆金银山公墓
本文来源于:重庆金银山公墓